项目编号 | XD/APKS2025022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07月31日 |
项目简介 | 乐清市湖雾镇赤砂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位于乐清市湖雾镇赤砂村及永丰村,湖雾镇北东70°方向6.5km处,行政隶属乐清市湖雾镇管辖。 2015年4月,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编制了《乐清市大荆镇赤砂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勘查地质报告》;并于2015年6月通过了金华新创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咨询有限公司(金新函〔2015〕22号)的评审,2015年6月在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2017年6月,浙江启鼎实业有限公司,在浙江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通过采矿权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了采矿权。 2021年11月23日,矿山取得了乐清市人民政府下发的采矿许可证(C3303822021117160152864)。 2021年9月,委托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启鼎实业有限公司乐清市大荆镇赤砂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安全预评价报告(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拟建生产规模:36万m³/年)》。 2021年9月,委托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乐清市湖雾镇赤砂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初步设计》。 2021年11月,矿山委托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乐清市湖雾镇赤砂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安全设施设计方案》。 矿山依据乐清市应急管理局于2022年8月29日下发的《关于同意湖雾镇赤砂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安全设施设计方案的批复》(乐应急〔2022〕27号)开始了基建。 由于破碎工业场地旁坟墓、土地等政策处理困难,导致破碎工业场地、开拓运输道路无法正常施工,2023年9月,委托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乐清市湖雾镇赤砂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变更》,进行了破碎系统及开拓运输道路变更。 2024年8月29日,乐清市应急管理局下发了《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基建期延期意见书》,矿山基建延期一年,至2025年8月28日。 2025年6月24日,设计单位对新增橇装式加油装置、调整截排水沟及+395m 以上平台设置出具了《工作联系单》。 矿山按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进行基建,目前,矿山的基建工程包括矿区运输道路、铲装平台、破碎系统、安全设施等已施工完成,准备组织竣工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浙江启鼎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该矿山基建工程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成了评价项目组赴该矿山现场,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对查出的问题,监督矿山企业进行了整改。本着科学、公正、合法、自主的要求,对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是否已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生产和使用进行验证,并对该工程在建设中投产后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分析、评价,并提出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的格式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指引》《浙江省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23〕184号)的要求编制了本报告。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鲍雷法 | 技术负责人 | 李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叶翔旦 温雯雯 |
报告审核人 | 倪建波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鲍雷法 刁春祥 冯功源 叶翔旦 肖国清 倪建波 朱晓丽 李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俞贵 周海洋 温雯雯 朱晓丽 李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鲍雷法 叶翔旦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5.6.27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5.6.27--鲍雷法(现场踏勘)、叶翔旦(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
||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
||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