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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哲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使用危险化学品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5-10-31
项目名称 浙江哲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使用危险化学品
项目编号 XD/APQT2025128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项目简介

浙江哲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始创于20140613日,位于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辉埠新区,法定代表人为王敏良,注册资本:壹亿元整。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22307339260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资源管理,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电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盐酸(30%)、液碱(30%)、氨水(20%)、柴油,本项目不涉及可燃性粉尘。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该企业属于D441电力生产。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使用及储存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达到使用数量标准,故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哲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应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本公司受浙江哲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后,组成了项目评价组,根据双方确定的评价范围开展本次评价工作。评价组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现场考察,收集查阅有关资料,对该企业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识别和预测,采用适当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找出企业目前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刁春祥 技术负责人 张志敏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张丹枫
报告审核人 赵季飞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刁春祥 王晓霞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张丹枫 王刚 丁传思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刁春祥 张丹枫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5.5.23;2025.7.18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2025.5.23--刁春祥(资料收集)、张丹枫(现场踏勘)

2025.7.18--张丹枫--再次现场踏勘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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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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