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XD/APQT2025158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10月31日 |
| 项目简介 | 绍兴金鼎混凝土有限公司始创于2007年03月07日,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陶家埭村,法定代表人为金伟相,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799605667E。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柴油,用于企业内部车辆加油使用,不对外销售。本项目不涉及可燃性粉尘。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该企业属于C3021水泥制品制造。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使用及储存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达到使用数量标准,故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绍兴金鼎混凝土有限公司应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本公司受绍兴金鼎混凝土有限公司委托后,组成了项目评价组,根据双方确定的评价范围开展本次评价工作。评价组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现场考察,收集查阅有关资料,对该企业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识别和预测,采用适当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找出企业目前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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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刁春祥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张丹枫 |
| 报告审核人 |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刁春祥 王晓霞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张丹枫 王刚 丁传思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刁春祥 张丹枫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5.10.23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5.10.23--刁春祥(资料收集)、张丹枫(现场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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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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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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