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XD/AQSS2025084-3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6年04月16日 |
| 项目简介 | 中能国宏(海南)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06月01日,法定代表人:田源,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办国兴大道22号富力首府盈泰广场21楼2107。企业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营项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本项目将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鸿达路66号杭州中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厂区院内建设430kW/860kWh用户侧储能项目,项目拟投资150万元。项目分为两个方阵。一号方阵配置86kW/172kWh储能柜3台,接入一号配电室1000kVA变压器低压400V侧;二号方阵配置86kW/172kWh储能柜2台,接入二号配电室500kVA变压器低压400V侧,储能电池通过PCS进行充放电,经交流并网柜接入电网,实现用电的削峰填谷,不涉及往供电公司电网送电,用电为企业自用电,企业正常低谷充电尖峰高峰自行用电消纳使用,起到削峰填谷作用。 该项目于2025年6月由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中能国宏(海南)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萧山区杭州中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430kW/860kWh用户侧储能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于2025年8月由中筠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了《中能国宏(海南)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萧山区杭州中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430kW/860kWh用户侧储能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 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0〕22号),本项目储能电站属于“并网运行的非燃煤自备电站”,企业不需要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第1号修改单修订)的规定,该项目所属行业为“D4420电力供应”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受中能国宏(海南)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企业“萧山区杭州中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430kW/860kWh用户侧储能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工作。本公司评价组在对该项目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结合相关资料分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本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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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冯功源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冯功源 |
| 报告审核人 |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石有才 刁春祥 冯功源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张丹枫 王 刚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冯功源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5.6.23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5.6.23--冯功源--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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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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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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