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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伟峰电子有限公司 使用危险化学品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6-04-30
项目名称 杭州伟峰电子有限公司 使用危险化学品
项目编号 XD/APQT2026035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6年04月30日
项目简介

杭州伟峰电子有限公司1997年4月4日成立,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戴村镇恒达路38号,法定代表人为董炀鋆,该企业经营范围为:制造、加工:丝包线,绞线,漆包线,放电管,五金、电子配件;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该企业属于C3831电线、电缆制造行业杭州伟峰电子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到的危险化学品有:绝缘漆、聚氨酯稀释剂。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故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杭州伟峰电子有限公司作为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对本企业的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进行安全评价。本公司受杭州伟峰电子有限公司委托后,组成了项目评价组,根据双方确定的评价范围开展本次评价工作。项目组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现场考察,收集查阅有关资料,对该企业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识别和预测,采用适当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找出企业目前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刁春祥 技术负责人 张志敏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刁春祥
报告审核人 赵季飞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石有才 冯功源 刁春祥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张丹枫 王 刚 王金平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刁春祥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6.4.1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2026.4.1--刁春祥--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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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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