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4万平方米橡胶减振垫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洪三工业区
联系人:许吉锭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4万平方米橡胶减振垫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内容:主要为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4万平方米橡胶减振垫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确定的建设内容为准,包括炼胶车间、硫化车间、车间一(成品仓库)、研发中心、油罐区、硫磺库、水泵房。本次评价主要针对项目运行期间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设施及控制效果和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进行评价。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许吉锭 | 法人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金嘉敏、倪建波 2019年11月5日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金嘉敏、陈恩光2019年11月5日~7日 |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粉尘及化学物质:炭黑粉尘、其他粉尘(促进剂)、氧化锌、苯、甲苯、二甲苯、二氧化硫、硫化氢、苯乙烯;(2)物理因素:噪声。
因检测期间为非高温季节,因此未对高温进行检测。
本次检测结果如下:各车间各岗位噪声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工作场所各工种接触的化学危害因素检测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要求。
检测岗位各排风罩控制风速均符合《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AQ/T4274-2016)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行业分类为C-2919,其他橡胶制品制造,再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并结合使用的原材料、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本项目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应规定由专人对个体防护用品及现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与教育,确保工人在作业时正确佩戴。
(2)在各作业场所设置个人防护用品存放柜。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报告自评审专家意见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2020年1月27日,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了职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对《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4万平方米橡胶减振垫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稿)》(编号:XD/ZP3TS2019015-3)(以下简称《控评报告》)进行评审。会议由建设单位代表许吉锭主持。评审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工程概况和评价单位对《控评报告》的汇报,审阅了评价报告,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 总体意见
1、评价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
2、《控评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3、《控评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较全,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4、《控评报告》对建设项目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进行了分析、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措施;
5、《控评报告》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物料等描述较完整、准确;
6、《控评报告》对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的分析与建议较合理,基本可行;
7、《控评报告》对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评价和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评价结论正确。
二、修改意见
1、完善职业健康监护的分析与评价;
2、完善辅助用室的分析与评价;
3、按岗位完善关键控制点。
三、评审结论
专家组同意修改后通过该《控评报告》,技术服务机构应根据专家组提出的上述修改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控评报告》经专家组组长签名认可。
职业病防护设施自验收意见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2020年1月27日,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了职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对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4万平方米橡胶减振垫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自验收,会议由建设单位代表许吉锭主持。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工程概况及运行情况的介绍,以及评价单位对《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4万平方米橡胶减振垫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稿)》(编号:XD/ZP3TS2019015-3)的汇报,对生产现场进行了现场勘查,经质询与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总体意见
1、初步建立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2、建立了较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3、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的管理人员基本满足要求,职业卫生档案初步建立;
4、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5、职业病防护设施预算、管理、维护基本符合要求;
6、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经过职业卫生培训。
二、整改意见
1、完善职业健康监护;
2、完善辅助用室;
三、自验收结论
自验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自验收,建设单位须按自验收组意见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