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绍兴市特高制冷暖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绍兴市特高制冷暖通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绍兴市越城区东湖镇岑前村前赵439号
联系人: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绍兴市特高制冷暖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本次评价内容包括:总体布局、生产工艺、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等。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罗钧 | 经理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俞海镔,何炎英 2020年9月28日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俞海镔,陈恩光 2020年9月28日~30日 |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的工艺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等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用人单位本次检测项目共9项,分别为:
化学物质:其他粉尘(铁及其化合物)、铜尘、铜烟、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氮氧化物、一氧化碳;
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
因为铁及其化合物粉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当中,但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 Z2.1-2019)标准中没有其限值,故将其按其他粉尘进行评价。
由上述检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车间二烧焊工2岗位氮氧化物CSTEL检测结果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各车间各岗位物理因素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用人单位行业分类为C3464制冷、空调设备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并结合用人单位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调查期间发现车间一以及车间二下料岗位、车间二烧焊以及自动焊岗位处均未设置局部排风设施,因此建议企业在车间一以及车间二下料岗位、车间二烧焊以及自动焊岗位处增设局部排风设施。排风设施应按照《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WS/T 757-2016)的要求进行设置,吸风口应设置在作业点位置,吸风口形状和大小应与发生逸散区域和范围相适应,并合理设计控制风速。
(2)企业应根据照度检测结果,对不合格车间的损坏灯具以及亮度不够的灯具进行更换。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2021年4月9日,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绍兴市特高制冷暖通有限公司现状评价报告》(编号:XD/ZP2020069)(以下简称《现状评价报告》组织了专家评审。评审会由建设单位主持,聘请了3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见签到单)。专家组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的相关介绍,以及评价机构对《现状评价报告》的汇报,专家组审阅了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经讨论形成如下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专家审查总体意见
1、完善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分析;
2、完善建筑卫生学和辅助用室的描述和分析;
二、评审结论
专家组同意修改后通过该《现状评价报告》,技术服务机构应根据专家组提出的上述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现状评价报告》经专家组组长签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