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绍兴市德伊轻质建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绍兴市德伊轻质建材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绍兴市越城区孙端工业园区
联系人:楼一少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绍兴市德伊轻质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总体布局、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内容。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楼一少 | 负责人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金嘉敏、倪建波 2020.6.14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陈恩光、陶德明 2020.6.16 |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生产工艺流程和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以及有关检测标准,确定本次的检测项目共8项,分别为:
粉尘:矽尘(总尘)、矽尘(呼尘)、石灰石粉尘(总尘)、石灰石粉尘(呼尘)、铝金属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各作业岗位化学有害因素和物理因素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用人单位行业分类为C3024,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并结合用人单位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地面及厂区道路积尘较多,应制定粉尘清扫制度,并落实专人,定期对地面积尘进行湿式清扫,减少二次扬尘危害。
(2)用人单位在为作业人员如期发放适用的个体防护用品的同时,应按要求及时进行更新、更换和维护,并加强现场佩戴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督促工人在作业时正确佩戴适用的个体防护用品,制定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并予以落实。
(3)根据本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补充完善相应的职业卫生档案。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2020年8月7日,绍兴市德伊轻质建材有限公司组织了职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对《绍兴市德伊轻质建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评审稿)》(编号:XD/ZP2020009)(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会议由用人单位办公室主任郦丹主持。评审组听取了用人单位对该项目工程概况和评价单位对《评价报告》的汇报,审阅了《评价报告》、职业卫生档案等相关文件资料,并查看了现场,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总体意见
1、评价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要求;
2、《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3、《评价报告》对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较全,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4、《评价报告》对项目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进行了分析、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措施;
5、《评价报告》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物料等描述较完整、准确;
6、《评价报告》对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的分析与建议较合理,基本可行;
7、《评价报告》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评价和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8、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评价结论正确。
二、对用人单位的整改意见
1、石灰堆场及时清理地面、墙面、设备上的积尘,防止二次扬尘;
2、蒸养岗位增设工间休息室;
3、增加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4、加强现场职业卫生管理,督促工人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三、对报告书的修改意见
1、补充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的描述与分析;
2、完善防尘设施的描述与分析;
3、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补充石灰卸料岗位。
四、评审结论
评价单位应根据评审意见对《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组长复核签字确认后通过。用人单位须按整改意见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