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宁波华舜铝材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宁波华舜铝材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浙江省余姚市牟山镇工业园区
联系人:李象高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宁波华舜铝材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总体布局、生产工艺、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等。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李象高 | 负责人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金嘉敏、倪建波 2020.5.14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陈恩光、陶德明 2020.5.16 |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的工艺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等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用人单位的检测项目共7项,分别为:
粉尘:铝合金粉尘、氧化铝粉尘;
化学物质: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由上述检测结果可知,挤压一车间锯切岗位噪声40h等效声级检测结果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其余生产车间各岗位化学有害因素和物理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用人单位行业分类为C3240,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并结合用人单位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建议企业在锯切岗位增设排风设施。排风设施应按照《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WS/T 757-2016)的要求进行设置,吸风口应设置在作业点位置,吸风口形状和大小应与发生逸散区域和范围相适应,并合理设计风速。
2)建议企业尽快组织18名复查人员的复查,并根据复查结果及时处理。
3)建议企业在高温季节的合适时间补做高温体检。
4)检测期间挤压一车间锯切岗位的噪声40h等效声级检测结果均超标,因此建议企业在挤压一车间增设休息室,休息室门窗应采用隔声、吸声材料,适当调整噪声超标岗位工人的作业时间,增加员工工作期间休息时间,减少连续作业时间,督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防噪耳塞,减少作业时的噪声影响。做好现有设备的维护与保养,避免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宜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控制措施。
5)建议企业在挤压一车间、挤压二车间以及冶炼车间安装天然气泄露报警装置,用于天然气泄露报警提醒。
6)用人单位冶炼车间卫生特征为2级,因此建议企业在冶炼车间内设置集中浴室;
7)企业应制定粉尘清理制度,并定期对冶炼、锯切等作业场所地面及设备上的积尘进行清理,清理作业时宜使用移动式真空清扫设备,防止清理作业时产生二次扬尘危害。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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