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浙江得恩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浙江得恩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浙江省新昌县儒岙镇
联系人:金春晖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浙江得恩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总体布局、生产工艺、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等。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金春晖 | 负责人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金嘉敏、倪建波 2020.1.11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陈恩光、陶德明 2020.1.12 |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的生产工艺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等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用人单位本次检测项目共8项,分别为:
(1)化学有害因素:其他粉尘(药材粉尘)、其他粉尘(药物粉尘)、谷物粉尘、三氯甲烷、氢氧化钠、硫化氢;
(2)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
对有关检测情况的说明:
(1)药材粉尘、药物粉尘,目前国内尚未制定职业接触限值,故本次评价按其他粉尘进行识别、检测与评价,并单独识别其危害。
(2)本次现场检测期间302车间未生产,故未对相关岗位进行检测。
(3)本次现场检测期间为非高温季节,故未对相关岗位进行高温检测。
由检测结果可知,用人单位药材前处理岗位噪声40h等效声级超标,其余岗位化学有害因素和物理因素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用人单位行业分类为C2740,中成药生产。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并结合用人单位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定性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根据检测结果,药材前处理岗位噪声40h等效声级超标,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实际,合理制定该岗位工作制度,增加工间休息时间,减少连续作业时间,并严格督促岗位工人作业时正确佩戴防噪耳塞等防护用品。
(2)加强对药材前处理岗位除尘装置的日常维护,定期对风管内积尘进行清理,保持良好的通风除尘效果;制定粉尘清扫制度,及时清扫地面、设备和墙面上的积尘,减少二次扬尘危害。
(3)尽快组织3名复查人员进行复查,并按照复查报告书意见,妥善处理复查工人。
(4)根据本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时更新完善相应的职业卫生台账资料。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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