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浙江大昌德印染有限公司
年产7.83万吨针织布、3 亿米梭织布高档印染面料集聚升级迁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浙江大昌德印染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园区北八路
联系人:钱汉宁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7.83万吨针织布、3亿米梭织布高档印染面料集聚升级迁建项目
建设项目内容:建设项目评价范围为:浙江大昌德印染有限公司年产7.83万吨针织布、3亿米梭织布高档印染面料集聚升级迁建项目涉及的生产车间,主要包括:综合楼、综合楼辅楼(宿舍楼)、车间一、车间二A、车间二B、危废贮存室、地下池(调节池、应急池、消防池)等。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高奇伟 | 主任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朱国锋、金嘉敏 2018-07-19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俞海斌、黄过义、陈国栋、唐晶晶 2018-07-19 至2018-07-21 |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本项目的工艺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以及相应的检测方法标准等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检测项目共13项,分别为:有染料粉尘、其他粉尘、氢氧化钠、碳酸钠、过氧化氢、乙酸、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噪声、高温。
根据检测结果:
本项目作业场所各粉尘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的要求。
由检测结果可知,本项目作业场所各化学物质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 Z2.1-2007)的要求。
由检测结果可知,部分岗位噪声40h等效声级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建设单位为其配备了3M1100型防噪耳塞,SNR为33dB(A),正确佩戴可有效降噪18.6dB(A),若工人作业过程中正确佩戴该防噪耳塞,实际接触的噪声强度可以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由检测结果可知,各高温作业高温测量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可以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等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通过分析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再经过现场调查、采样和检测,以及实验室的检测分析,结合国家有关的职业卫生法规、规范和标准,得出以下结论:
1)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
(1)化学有害因素:有毒染化料粉尘、其他粉尘(涤纶)、氢氧化钠、过氧化氢、碳酸钠、乙酸、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
(2)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2)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行业分类为C-1713,棉印染精加工,再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并结合使用的原材料、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本项目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3)本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等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等标准的要求。
4)本项目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防尘、防毒、防噪、防暑降温等防护措施,较好地控制了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纺织印染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指南》(GBZ/T212-2008)等标准的要求。
5)本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规定》(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6)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在各工程防护设施正常运行及个体防护措施到位的情况下,作业人员接触的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和强度能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7)本项目应急救援设施的设置、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职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也基本符合相关要求。
本项目已采取了一定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企业针对不同的作业岗位配备了较齐全的个人防护用品,以降低工人实际接触的有害物质浓(强)度,且各项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能有效运行,因此,本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纳本评价报告所提出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建议:
(1)各称料房内设置的上吸式排风罩距离称料点过高,由排风罩控制风速检测结果可知,各排风罩控制风速不符合要求。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排风罩进行重新设计安装,做到“形式适宜、位置正确、风量适中、强度足够、检修方便”。
(2)染化料的开箱、分称、装桶、分送过程中,磅(称)料工应配戴手套、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操作结束后,染化料和印染助剂的包装应及时加盖或密封。操作工应及时清洗暴露的皮肤和工作服,班后洗澡。
(3)建议企业在绷网间设置废气吸收装置,制网废气经收集后净化处理。
(4)保险粉应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场所,相对湿度保持在75%以下。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酸类、易(可)燃物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5)各酸碱储罐处应设置围堰,围堰容积应大于储罐体积。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报告自评审专家意见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2018年12月28日,浙江大昌德印染有限公司组织职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对《浙江大昌德印染有限公司年产7.83万吨针织布、3 亿米梭织布高档印染面料集聚升级迁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稿)》(编号:浙江兴达【职评】第2018103号)(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专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工程概况和评价单位对《评价报告》的汇报,审阅了评价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等相关文件资料,并查看了现场,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总体意见
1、技术服务机构有浙安职技字(2016)第B-026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资质,具备相应评价能力;
2、评价报告编制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导则》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3、分析与评价重点内容较为全面、客观、准确;
4、措施及建议有针对性,基本可行;
5、评价结论正确。
二、修改意见及建议
1、细化原辅材料、工作日写实的描述与分析;
2、细化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3、细化职业健康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三、评审结论
评价单位应根据修改意见及建议对《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组长复核签字确认后通过。
职业病防护设施自验收意见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2018年12月28日,浙江大昌德印染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名单附后)对年产7.83万吨针织布、3 亿米梭织布高档印染面料集聚升级迁建项目进行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自验收,浙江大昌德印染有限公司董事长钱汉宁主持。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工程概况及运行情况的介绍,以及评价单位对《浙江大昌德印染有限公司年产7.83万吨针织布、3 亿米梭织布高档印染面料集聚升级迁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稿)》(编号:浙江兴达【职评】第2018103号)(以下简称《评价报告》)的汇报,对生产现场进行了现场勘查,经质询与讨论,形成如下自验收意见:
一、总体意见
1、初步建立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2、建立较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的管理人员基本满足要求,职业卫生档案初步建立;
4、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5、职业病防护设施预算、管理、维护基本符合要求;
6、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经过职业卫生培训。
二、整改建议
1、车间二绷网、上胶岗位设置局部排风罩,制网间、一楼称料间增设机械通风设施;
2、液碱储罐设置围堰、泄险沟,按规范设置洗眼喷淋装置;
3、按规范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完善健康监护档案;
4、加强现场职业卫生管理,做好防护设施定期检维修,及时清理积尘,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三、自验收结论
自验收组建议同意通过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自验收,建设单位须按自验收组意见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