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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龙澳建材有限公司 龙澳建材金峰项目(预拌混凝土砂石加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杭州龙澳建材有限公司

龙澳建材金峰项目(预拌混凝土砂石加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杭州龙澳建材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浙江省淳安县金峰乡山后村西塘坞地块

联系人:杨蒙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龙澳建材金峰项目(预拌混凝土砂石加工)

建设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搅拌楼、砂石生产车间、综合楼、1#厂房、2#厂房及其他配套建筑,引进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搅拌机和控制系统设备,实施年产20万方商品混凝土的项目。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姓名

职称

建设单位陪同人

邵红艳

主管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倪建波、金嘉敏  2019-01-15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倪建波,黄国义,陶德明  2019-01-15   至2019-01-17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本项目的工艺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以及相应的检测方法标准等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检测项目共4项,分别为:矽尘(总尘)、矽尘(呼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噪声。

根据检测结果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一破工、制砂工、污水工岗位噪声40h等效声级超标,其余岗位噪声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由上表可知,一破工岗位矽尘浓度超标,其余各岗位粉尘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要求。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各岗位照度检测结果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通过分析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再经过现场调查、采样和检测,以及实验室的检测分析,结合国家有关的职业卫生法规、规范和标准,得出以下结论:

1)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矽尘、噪声。

2)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行业分类为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再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并结合使用的原材料、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本项目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3)本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等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等标准的要求。

4)本项目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防尘、防噪、防暑降温等防护措施,较好地控制了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标准的要求。

5)本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规定》(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6)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在各工程防护设施正常运行及个体防护措施到位的情况下,作业人员接触的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和强度能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7)本项目应急救援设施的设置、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及职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基本符合相关要求。

建议:

1)建设单位在为作业人员如期发放适用的个体防护用品的同时,应按要求及时进行更新、更换和维护,并加强现场佩戴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督促工人在作业时正确佩戴适用的个体防护用品。制定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并予以落实。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报告自评审专家意见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2019年6月4日,杭州龙澳建材有限公司组织职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对《杭州龙澳建材有限公司龙澳建材金峰项目(预拌混凝土砂石加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稿)》(编号:浙江兴达【职评】第2019006号)(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专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工程概况和评价单位对《评价报告》的汇报,审阅了评价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等相关文件资料,并查看了现场,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总体意见

1、技术服务机构有浙安职技字(2016)第B-026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资质,具备相应评价能力;

2、评价报告编制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导则》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3、分析与评价重点内容较为全面、客观、准确;

4、措施及建议有针对性,基本可行;

5、评价结论正确。

二、修改意见及建议

1、完善辅助用室设置情况的描述与分析评价;

2、细化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调查与分析评价;

3、补充一破喂料口整改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细化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调查,并分析评价;

5、针对评价过程企业存在的不符合内容,提出整改性建议。

三、评审结论

评价单位应根据修改意见及建议对《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组长复核签字确认后通过。

职业病防护设施自验收意见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2019年6月4日,杭州龙澳建材有限公司组织了职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对龙澳建材金峰项目(预拌混凝土砂石加工)(不含1#厂房、2#厂房及综合楼)进行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自验收,会议由建设单位总经理王红建主持。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工程概况及运行情况的介绍,以及评价单位对《杭州龙澳建材有限公司龙澳建材金峰项目(预拌混凝土砂石加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稿)》(编号:浙江兴达【职评】第2019006号)的汇报,对生产现场进行了现场勘查,经质询与讨论,形成如下自验收意见:

一、总体意见

1、初步建立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2、建立较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的管理人员基本满足要求,职业卫生档案初步建立;

4、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5、职业病防护设施预算、管理、维护基本符合要求;

6、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经过职业卫生培训。

二、整改建议

1、一破喂料口应设置固定的水喷淋装置;

2、针对原料堆场,制定相关喷水制度,并落实到人;

3、一破喂料口、砂石车间主要岗位应设置醒目的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及警示标识;

4、加强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保管的培训与管理,严格落实实施;

5、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细化劳动者个人信息卡中职业史及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建立一人一档,并及时更新;

6、落实《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建议。

三、自验收结论

自验收组建议同意通过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自验收,建设单位须按自验收组意见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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