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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金庄矿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浙江大金庄矿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浙江大金庄矿业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浙江省遂昌县柘岱口乡占庄村村

联系人:赵建平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浙江省遂昌县柘岱口乡横坑坪萤石矿

建设项目内容:浙江大金庄矿业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即浙江大金庄矿业有限公司浙江省遂昌县柘岱口乡横坑坪萤石矿(以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矿山生产范围和内容为准)开采及与矿山开采配套的选矿厂,包括地下开采、提升、运输、选矿等生产岗位以及与采选配套的辅助生产设施和岗位。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姓名

职称

建设单位陪同人

赵建平

法人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俞海镔,何炎英   2020年10月8日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俞海镔,陈恩光,何炎英   2020年10月8日~10日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的工艺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等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用人单位本次检测项目共9项,分别为:

粉尘:矽尘(总尘)、矽尘(呼尘)、水泥粉尘(总尘)、水泥粉尘(呼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化学物质:硫酸、碳酸钠、氟化氢;

物理因素:噪声。

因检测期间企业的凿岩岗位未进行生产作业,故本次只对凿岩工岗位相关危害因素进行识别不检测。由上述检测结果可知,本项目选矿厂破碎工岗位矽尘(总尘)CTWA检测结果以及矽尘(总尘、呼尘)的峰接触限值CPE检测结果均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选矿厂破碎工、球磨工以及浮选工岗位的噪声40h等效声级检测结果均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用人单位行业分类为B-1099,其他未列明非金属矿采选。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并结合用人单位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对选矿厂区破碎岗位以及采场倒矿工岗位处增设喷雾降尘装置,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同时对各岗位处的设备和地面上的积尘进行定期清扫,防止“二次扬尘”危害。

2)建议企业在配药间侧墙处增设机械通风设设施(例如轴流风机等),加强配药间全面通风。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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