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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达纸业(浙江)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维达纸业(浙江)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维达纸业(浙江)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凤坤路9号

联系人:张健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维达纸业(浙江)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以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内容、场所以及过程等为准,包括用人单位老厂区、新厂区以及相应的辅助生产设施。主要涉及的建筑物为造纸一车间、造纸二车间、造纸三车间、造纸四车间、面巾一车间、面巾二车间、面巾三车间、卫卷一车间、卫卷二车间、护理车间、污水站、成品仓库、护理辅料库、五金仓库、宿舍、食堂、科研楼、行政楼、配电房,门卫。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姓名

职称

建设单位陪同人

张健

法人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俞海镔,何炎英    2020年11月12日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俞海镔,陈恩光,何炎英   2020年11月12日~14日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的工艺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等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用人单位本次检测项目共5项,分别为:

粉尘:其他粉尘(高分子吸水树脂)、其他粉尘(纸尘);

化学物质:氢氧化钠、硫化氢;

物理因素:噪声。

由上述检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各生产车间各岗位粉尘与化学物质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造纸四车间抄纸岗位、面巾一车间面巾操作岗位、面巾二车间包装岗位、面巾三车间面巾操作以及包装岗位、卫卷二车间面巾操作以及卫卷操作岗位、护理车间入料以及包装岗位噪声40h等效声级检测结果均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其余各岗位噪声岗位噪声40h等效声级检测结果均符合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用人单位行业分类为C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并结合用人单位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定性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调查期间发现各造纸生产线打浆岗位投料口处未设置局部排放设施,因此建议企业在各造纸生产线打浆岗位投料口处增设局部排风设施。排风设施应按照《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WS/T 757-2016)的要求进行设置,吸风口应设置在作业点位置,吸风口形状和大小应与发生逸散区域和范围相适应,并合理设计控制风速。

2)企业体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未与岗位工人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完全对应,缺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硫化氢,因此建议企业为接触硫化氢的工人安排硫化氢的体检。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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