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浙江云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浙江云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路10号
联系人:朱运涛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浙江云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以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内容、场所以及过程等为准,主要包括:包括合成车间、大拆分车间、小拆分车间、干燥车间、成品包装车间、甲酯车间(DL-PHPG合成车间)、冷冻车间、MVR装置、控制室、埋地罐区、液碱罐区、盐酸罐区、危化品仓库、甲类仓库、丙类仓库、原料仓库、合成原料库、液氰库、污水处理站、配电房以及相关辅助用室等。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陆培峰 | 主任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倪建波,金嘉敏 2020年11月6日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倪建波,陈恩光,周鹏 2020年11月6日~11月8日 |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的工艺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等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用人单位本次检测项目共13项,分别为:
化学有害因素:氰化物、氢氧化钠、氨、活性炭粉尘、硫酸、氯化氢及盐酸、甲醇、氯化亚砜、硫化氢、二氧化硫、D-苯甘氨酸粉尘、D-苯甘氨酸甲酯盐酸盐粉尘;
物理因素:噪声。
因本次检测期间,为非高温季节,故未对高温进行测量。
合成车间水解巡检工、合成车间中和巡检工、大拆分车间中和巡检工噪声40h等效声级超标,其余岗位的噪声40h等效声级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用人单位合成车间水解巡检工、合成车间中和巡检工、大拆分车间中和巡检工噪声40h等效声级超标,其余岗位化学有害因素和物理因素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用人单位行业分类为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并结合用人单位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对各车间的窗户开启统一管理,防止风流短路导致局部场所通风不畅。
(2)用人单位生产用的部分液体物料为储罐储存,管道输送,为预防物料的“跑、冒、滴、漏”,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储罐、管道、阀门等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做好提取车间高位槽的防渗漏措施,防止跑冒滴漏的发生。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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